来源:
2016-09-22 10:37(2016年9月21日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昭通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所做的工作,同意对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大会认为,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更清晰、措施更到位、成效更明显,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大会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守责任担当,逐级传导压力,深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矢志不渝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以服务和保障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全面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