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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15:03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易国飞
2002年,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投毒案,幼儿园年仅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认定因与幼儿园园长不和而投毒。此后,经过昭通市中级法院及云南省高院审理,钱仁凤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12月21日下午3点,云南省高院对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凤无罪。钱仁凤终于告别了13年的狱中生涯,出来后她眼中噙着泪水对在场所有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简短的两个字“感谢”。 当坐上回家乡的车时,钱仁凤终于失声痛哭。之后,钱仁凤获国家赔偿共1723857.30元。但她希望做错了事情的人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真凶必须要抓到。
2012年以前,全国司法改革虽然进一步涉入深水区,但公正司法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是有较大距离。在每年的全市、乃至全国“两会”上,委员、代表们为促进司法公正频频建言: “司法改革的根本是深化司法公开”“要出实招、狠招,不能光打雷不下雨”,“要重事实、重证据,而不是靠无端推理,不是靠造成嫌疑人的模糊意识来确定犯罪事实,要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让司法公正的阳光照到每个公民身上。”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大司法改革力度,进一步强调司法改革必须以司法公正作为灵魂,让正义充满社会,让所有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获得公正的司法服务。
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昭通市对法治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出台《中共昭通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昭通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精心组织,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考核,狠抓落实。以阳光司法,公正司法为核心,以风范创新为主题,严格执法,深入推进平安昭通建设、法治昭通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团结奋进、务实创新、尽职履责、效能创优、群众满意“五大政法风范” 得以树立;管理创新、维稳创新、法治创新、建设创新、培育创新深入推进。司法部门独立行使职权;实行立案登记;强化审计职责;严查职务犯罪;强化司法职责;推进司法规范;保障群众参与;注重人权保障;加强司法监管;推动法治意识树立;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通过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的不断落实和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育,全市各级干部和政法干警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转变作风,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己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安干警深入一线服务群众,涌现出“马背警务”等一心为民的创举,较好地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法检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努力做到有错必纠,认真梳理,对有疑问的案件进行再调查、再审理,终于让巧家县幼儿园保姆钱仁凤等受冤者结束冤情,维护了法律和人身尊严。
司法公正迈出可喜步伐,提高了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十二五期间,是昭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矛盾纵横交错,但有力的法治建设维护了稳定大局,保障了各项建设顺利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