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6-09-07 10:52昭通新闻网讯(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有权不能任性,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压缩权力空间,让权力在透明的阳光下公开、规范运行。
为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任性,近年来,昭通市纪委狠抓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明细了上级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听取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工作情况报告、下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质询评议制度、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健全反腐倡廉舆论引导机制等25项责任内容,促使各级纪委(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和推动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与时俱进;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认真执行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制度。
同时,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加强权力科学配置,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构建惩防体系,出台《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出台《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述德等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审查,避免“带病”提拔;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权力数8977个,评定风险等级数9033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854个,制定防控措施25077条、相关工作制度6034个,11县区清理退出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364个。
彝良县健全县委及各级机关“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等系列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并加强了对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以及资金资源密集部门和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镇雄县纪委组织力量深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对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监督检查,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中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发生。威信县把权力关进“笼子”,防止权力任性,促使领导干部严以用权,采取领导指、自己找、群众提、集中评、组织审五个步骤,对各级各部门个人岗位、科室职责、单位职能中存在和潜在的权力廉政风险进行等级排序,科学分级管理,防止“一把手”大权独揽、搞“一言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绥江县积极试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2015年召开的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不仅退休老领导、村、社区负责人被邀请参会,还邀请了40名基层普通群众代表列席县委全会,让群众参与和监督县委权力运行,成为推进党委权力公开化、决策透明化的新举措和新亮点。
扎紧制度笼子,积极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废止制度933个,修改完善制度2327个;制定出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等制度,落实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制度;印发《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市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实施办法》、《干部选拔任用风险评估办法》,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强化对领导干部的预防、监督。
深化源头治理,围绕权力运行主线,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深入进行风险点排查,实行风险等级管理;推进市县预防腐败机构建设,成立市预防腐败局,不断健全惩防体系,出台《昭通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函询、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出国(境)或外出考察审批等规定,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等重要岗位和关键部门干部的监督管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制度规定,先后组织46名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实现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全覆盖,并在镇雄、盐津、大关、水富等县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