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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07:05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 杰 王明贵
昭阳区对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推动落实不力、作风整治不力、案件查处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等行为,严格追究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上半年,全区共问责各级领导干部43人,约谈单位主要领导5人。
怎样运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这四种监督执纪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想的具体化、实践化,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推动“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实践证明,领导干部从一个“好人”堕落成“阶下囚”,其间有一个从量变走向质变的逐渐蜕化过程,实践“四种形态”就是要管住这个“过程”,通过实践“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实践运用,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近年来,市委出台了《昭通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实践“四种形态”工作任务、职能职责进行了分解明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理解,准确领会把握,抓好贯彻落实,从思想认识上防止“反腐力度减弱”的“误判”、“反腐压力责任减轻”的“误解”和“信访问题线索淡化处置”的“误处”,将实践“四种形态”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积极推动实现监督对象由仅盯住“关键少数”向既盯住“关键少数”又管住全体党员转变。同时,在实践运用上注重 “贯彻精神”和“立足实际”相结合,注重“发现不足”和“解决问题”相结合,注重“明确责任”和“倒逼追责”相结合,注重“严管厚爱”和“治病救人”相结合,注重“柔性措施”和“刚性手段”相结合,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标本兼治之策,一手抓高压惩治腐败不手软,一手抓正本清源不放松,做到既抓大问题,严查腐败分子,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减弱,又处理小毛病,管好管严管实全体党员干部,督促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小病快治、小错即纠,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范围,咬耳扯袖逐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常管长严。适时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对情节轻微问题采取适当处理37件,组织处理22人。树立“查处腐败是成绩、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观念,及时为1015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严肃查处了昭阳区住建局原局长马昌某诬告案、威信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原副主任科员陶某诬告案、水富县家声医院院长李某诬告陷害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今年以来,我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组织新提拔处级干部进行党性教育专题培训,集中对173名新提拔和交流任用市管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并逐一签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承诺书》。市委、市政府与11县区和71个市直部门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集体约谈制度,对分管联系部门进行了“全覆盖”约谈。 同时,抓早抓小,用好用足谈话函询,制定印发《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实施谈话函询暂行规定》,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4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97件,实施谈话函询100余件,超过处置问题线索的三分之一以上。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 “坚持抓早抓小,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教育提醒做在平时,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实践中”,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让不敢腐成为常规、不能腐成为常识、不想腐成为常态。同时,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严肃查处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如大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德某和局纪委书记杨金某失职渎职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大关县25所中小学校预算外资金未纳入非税收入统一核算管理,账外设账,坐收坐支,违纪违规私设“小金库”,金额达385.52万元。大关县纪委对2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3人受到党纪处分、25人被行政问责,涉案资金全数上缴财政。李德某、杨金某身为教育主管部门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私设 “小金库”问题失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县纪委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编审: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