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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08:23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兴国) 8月18日,市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专项采访组走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LD20160812011号投诉举报件地点——镇雄县五德镇比旧村小河沟,在现场,我们看到群众反映的“镇雄县五德镇比旧村小河沟路段道路工程施工方将工程产生的弃土、弃石随意倒在小河沟内”的情况已经得到了有效整改,河道有明显的清理痕迹,弃土、弃石已堆放在安全规范的位置。
据了解,接到交办件后,镇雄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从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和五德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调查组,及时奔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由于镇雄县连日来雨水频繁,造成五德镇比旧村小河沟路段路面开裂,路基垮塌。因此,镇雄县交运局于7月12日起对该路段进行修复,但施工方将弃土、弃石堆放在小河沟旁边的耕地里,且堆放的弃土、弃石量超高,当洪水暴涨时,将部分弃土、弃石冲刷进入小河沟,造成河沟局部堵塞,对水体造成一定污染,镇雄县环保局对施工方的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全面清理小河沟内的弃土、弃石。”镇雄县环保局副局长龚成军说,对此,镇雄县交通局责成施工方及时整改,8月14号下午,镇雄地方公路管理段组织人员20余人,调动挖掘机1台、自卸货车3辆,对堆放在耕地里以及被洪水冲到小河沟内的弃土、弃石进行清理。
记者现场看到,目前,河道里及河道边所有弃土、弃石已全部清理完毕。
据悉,下一步,镇雄县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石,确保河道不再受堵塞和环境不再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