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关于昭通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5-06-30 14:16  来源:

关于昭通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昭办通〔2015〕3号

各县区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昭通学院,市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昭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委、市政府对2014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11个县区和72个市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25个)

(一)县区5个: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威信县、永善县。

(二)市直部门20个:市委办公室(含市委督查室、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接待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含市委外宣办、市委讲师团办公室、市文明办、市文产办)、市委统战部(含市中华职教社、市光彩促进会、市社会主义学校)、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市公安局(含市交警支队、警校)、市民政局(含市老龄委办公室)、市财政局(含市金融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含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法制办、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市科协、市广播电视局(含昭通人民广播电台、昭通电视台)。

二、合格单位(53个)

(一)县5个:镇雄县、彝良县、盐津县、大关县、绥江县。

(二)市直部门48个: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含市委农办)、市委编办、市直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发改委(含市能源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含知识产权局)、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含市禁毒劳教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含市外国专家局、市公务员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含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安监局(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旅发委、市粮食局、市外侨办、市煤炭工业局、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移民开发局、市烟办、市人防办、市人力资源办、市防震减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供销社、市方志办、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档案局(含市档案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市委党史研究室、昭通日报社。

三、基本合格单位(5个)

(一)县1个:水富县。

(二)市直部门4个: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含市森林公安局)、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市委党校(昭通行政学院)。

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优秀、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市纪委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及时召开1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向市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抄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5年9月底前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

 

审核:   责任编辑: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
责任编辑:
标签 >>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