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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3 15:25昭通新闻网讯(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兴国)针对近期出现的私家车、租赁车嫁接互联网、APP从事非法营运的情况, 11月6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排昭阳、鲁甸、大关、彝良和盐津5个县(区)分局,调集精干力量,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昭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五中队在鲁甸江底镇高速公路服务区与交警水昭高速五中队开展联合执法。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相关规定,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应当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并取得道路运输运输证;驾驶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并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获得运营许可证。因此,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大群众选择乘坐核发的道路运输车辆出行。
此次为期一周的打击行动,双方共出动执法人员近90人,检查车辆386辆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3辆次,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扣留查处,对车上的乘客采取通过客运班车接驳输送,严厉打击了非法网约车营运等违法行为,形成对非法营运打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