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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4 21:07杨朝清
让生活更美好,寻找不同利益群体最大的“价值公约数”,从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来到城市。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城市里的人口越来越多,城市里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密集。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离不开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一直存在着一种误区,即认为城市管理是公共部门的“内部事务”,社会治理是“分内之事”,却往往忽视了公众参与的积极作用。城市管理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将责任全部丢给政府部门,显然会不堪重负。毕竟,政府部门不是万能的,解决不了城市管理中的所有问题。
这边厢,城管部门追求公共秩序;那边厢,摊贩讲究生存机会,当双方处于对立的两极,利益冲突和社会纠纷在所难免。在一些地方,城管职能无序扩张、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效能不佳、暴力执法普遍等问题,进一步拉大了城管部门和摊贩的距离感与隔阂感,导致双方处于一种水火难容的状态。
在社会转型时期和矛盾凸显期,城市管理也需要鼓励公众参与,让献计献策取代对抗抱怨,推动老百姓和公共部门在良性互动中分担责任,从“单向管理”走向“合作共治”。这一切,需要城管部门从“自我救赎”开始——“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城管部门只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赢得公众的尊重、信任和社会认同。
在许多城市,占道经营都困扰着城市管理者。如果采取强制举措,占道经营虽然会在短期内得到缓解,但不久之后又会卷土重来。江苏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尊重和回应了辖区居民和摊贩们的利益诉求,利用“互联网+”推出了手机订早餐的服务,不仅切实做到了便民、利民,也确保了食品安全,增加了摊贩们的收入。由此观之,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合作共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占道经营这一公共问题。
“长江学者”、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认为,国家治理是制度与人的关系,它通过引导、协商、沟通、参与来达到治理目的,强调多元互动共治。寻找不同利益群体最大的“价值公约数”,从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离不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不论是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还是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抑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特别是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释放利益空间和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进一步改善并优化城市管理者与服务对象的互动关系,我们的城市,才会更有安全、更有品质、更有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