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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1 10:31本报讯 (通讯员 蔡茎)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部门坚持服务民生,在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普法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积极为民分忧。
法律援助标准降低,普法宣传范围扩大。2015年,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二是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门槛,使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三是加强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四是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到目前为止,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91件,为7900余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
律师队伍素质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优化。积极建设一支德能兼备的律师队伍。一是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用优良的党风带动律师行业行风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律师职业准入制度,通过司法考试申请律师执业的,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参加当地律师协会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申请执业;通过司法考试申请公证员执业的,必须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方可申请执业实习一年以上,开展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申请执业。2014年12月,昭通市律师协会迎来第三届换届选举,首次实现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一职,律协领导机构完全由执业律师组成,充分发挥了律协的自律作用,逐步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职能转变。昭通市司法局不断加强与信访、民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的沟通、协调,依托相关部门建立服务妇女儿童、青少年、少数民族、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六类特殊人群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形成“要素集成、部门联运”的公益法律服务网络。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昭通市司法局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服务内容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等活动。
普法教育提高意识,司法鉴定保障权益。按照适当控制已有鉴定项目的重叠申报审批,大力支持稀缺项目鉴定机构的申报审批工作原则,我市不断加强对司法鉴定的业务培训,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能力和水平。至今年10月,昭通市7个司法鉴定机构和3个省级司法鉴定中心驻昭工作站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业务共4346件,各级法院和有关部门采信率为99%,开展法律援助193件。
志愿队伍不断壮大,法律宣传多面覆盖。目前,昭通市司法局积极与团市委协商拟组建一支由团干部为主体,社工人员为补充的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微信、微博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水富县组建了三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支由水富县部分机关、单位和社会骑行爱好者组成的80余人普法志愿者,一支由170名老年腰鼓爱好者组成的志愿者和一支由20人“水之云”乐队组成的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