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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15:17本报讯 通讯员 刘仁松 摄影报道 近日,鲁甸县检察院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旁听、评议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沈某、吴某3人对单位行贿一案。
据悉,刘某系图书经销商,沈某、吴某系其员工,在销售教辅资料的过程中,自2009年以来,刘某三人每年按销售款的20%暗中给予校方回扣,并单独给予校长等人财物。因此,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遂以行贿罪名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公诉人运用多媒体,以“一事一证”的方式,按照对单位行贿罪、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组出示证据,从证据到事实再到法律适用层层推进。
历经4个小时的庭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该院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及时对该案的庭审情况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新颖,效果明显,公诉人充分运用多媒体直观、简明的表现形式,深刻揭露犯罪、强力指控犯罪,应当点个“赞”。同时要求公诉人在多媒体示证的生动性以及法庭辩论的针对性上再下功夫,再上台阶。
会上,公诉机关表示,对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会认真分析、整改,努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素质过硬、业务优良”的鲁甸检察公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