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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无门两次放火烧山获刑三年

 2015-11-14 06:18  来源:

本报讯 通讯员 何有财 近日,巧家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放火案件,原因只为“寻亲无门,欲引起他人关注”,两次放火烧毁山林30余亩。

今年2月2日11时许,王某走至巧家县白鹤滩巧家营村夏家地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公路内侧杂草后,沿公路往白鹤滩镇旧营村方向逃离现场,逃至旧营村旧营村民小组大山时,又用打火机点燃公路内侧杂草后逃离现场,造成30.43亩山林被烧毁。经查明,其只因自己到巧家县寻找亲生父母未果,加之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能查明,为引起相关部门关注而作案。

王某故意放火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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