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8 10:58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确保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全市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全市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时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规范价格促销行为,合法合规促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四、遇强降温等天气异常时期可能造成商品价格异常波动时,各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不得借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或串通涨价。
五、各旅游景点及景点内停车、运输服务经营者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六、各客运、网约车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线上线下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履行价格承诺,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餐饮单位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八、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如发现经营者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其它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