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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17:30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云川) 5月23至24日,省节能监察中心一行3人对水富县两家水泥企业进行节能监察。
省节能监察组先后对水富富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昊龙实业集团业水富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节能监察。每到一处,监察组都按照监察工作程序,首先宣读《节能监察现场告知书》,然后依次对两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2016年节能监察责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察。采取听、查、看的形式开展监察工作,在听取被监察企业介绍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对两家企业的主要用能设备台账、能源统计报表、生产报表、能源计量器具台账等资料进行认真的查阅审查。通过监察,两家企业的各项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限定值的要求。监察组还对两家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中肯的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