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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6 07:37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郑 静)近年来,水富县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立足生态立县要求,紧紧围绕共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抓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水富县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严格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系列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票否决范围,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县3镇1街道办事处均获得“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称号,覆盖率达100%;市级生态文明村(社区)20个,覆盖率95%。
该县围绕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重点污染防治规划等工作,细化措施,深入治理,环境质量有效提升。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实施后,水富县重视监管执法,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水富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执法监管,形成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制定出台学习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活动方案,以 “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假日为契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发放宣传资料,倡导鼓励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将绿色生活的环保理念带入千家万户,形成了“层层发动、人人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氛围。
编审: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