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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严查严管“受处分吃空饷”

 2016-07-19 21:43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记者 王明贵)在一些地方,“受处分吃空饷”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正成为一种新的“传染病”,而水富县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和督查,进一步激发“受处分”领导干部的工作活力,也让“受处分吃空饷”的领导干部不敢吃、吃不起,吃了也要吐出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富县委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严肃处理了数名违反党纪政纪的县管干部,有效促进了全县政治生态建设。同时,为防止“受处分”领导干部因职务变化而思想意志消沉、精神不振、工作消极,甚至不上班“吃空饷”等现象发生,县委高度重视“受处分”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2014年,县委组织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对全县“受处分”领导干部的思想、上班、工作效率等情况开展调研,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水富县科级改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规定》,对“受处分”等原因由科级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在停职调查期间未明确职务的现象作了严格规定,各单位结合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特长、身体条件等情况,安排工作,明确职责。因单位未明确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影响的,由县委组织部谈话提醒。

加强回访,注重疏导。县纪委加强对“受处分”领导干部的回访工作,明确回访对象、时间、程序,通过回访本人、单位和家庭,了解“受处分”领导干部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在回访中以“上门谈心”的形式,采用心理疏导的“谈话教育”模式,注重与宣传政策法规、干部考察使用、帮助解决困难相结合,尽力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权利上维护、生活上帮助,把回访结论作为“受处分”领导干部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考评、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单位积极落实责任主体,县里成立4个督查小组深入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受处分”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同时对在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负责人和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受处分”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2014年2月,水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科员曹大某因收受贿赂5万元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企业兼职领取薪酬37.6万元被取保候审。公职人员被取保候审可以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前提下继续上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能领取基本工资的75%作为生活费,可实际上曹大某在被取保候审后基本没有上班却继续领取全额工资。他在2014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从2014年2月到12月,曹大某没上一天班,却一直领取全额工资,甚至连第13个月的奖金也全额领取,共错发42330.8元。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督办,现已全额追回多发的工资及奖金42330.8元。

杨虎某在担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因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于2013年4月1日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在受处分期间,能正确认识错误,深刻吸取教训,在工作上努力克服身体不适的不利因素,服从安排,能够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完成农业局招商引资和项目申报工作,参与了中城燃气项目征地拆迁并承担30户的包户工作任务,在向家坝镇古渡广场项目的征地拆迁中做了大量工作,均受到项目指挥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杜龙某在任县科技局局长、县供销社主任期间,因违反社会主义道德。2013年11月8日,杜龙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在受处分期间,能正确认识所犯错误,深刻吸取教训。一年半来,端正态度,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改正错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在工作中遵守纪律,能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期间参与了工业园区征地拆迁群工组工作,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的同时,拆迁中带头示范,按要求率先搬迁母亲及其他亲属的坟墓,得到项目指挥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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