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0-09-23 15:01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实施要求,全面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进一步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9月22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工作。
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等一行3人,先后走访了绥江县南岸镇南岸中学和绥江县板栗镇桂花村委会,针对赵某某被性侵案件开展多次社会调查工作。
调查过程中,心理咨询师充分发挥其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知识,从家长里短到校园生活、从童真童趣到灿烂未来,耐心地对赵某某进行了心理疏导,让赵某某彻底放下心里包袱,灿烂的笑容重新挂上了稚嫩的脸庞。
(通讯员 余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