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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申办程序30问

 2020-03-30 09:09  来源:昭通人社

1.什么叫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以前称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担保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可细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承办单位有哪些?

答: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承办单位为:各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

3.“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哪些?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经办银行:各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富滇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
特别说明,全省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不作统一指定,具体经办银行由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协议等方式确定。

4.“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上浮不超过1个百分点,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5.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怎样支付?个人(企业)承担部分怎样付息?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在3年财政贴息期内由财政贴息,个人不需支付利息。具体由经办银行按政策规定按季度编报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计收利息清单等明细资料报送县级(或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应贴息金额,及时拨付到经办银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企业支付财政贴息之外的利息,具体付息方式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
特别说明,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6.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后,能将贷款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吗?

答:不能。无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

7.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能否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收费减免的扶持政策?

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含“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扶持政策。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和市场监管部门。

8.怎样理解“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答:获得过“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和获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规模扩大且增加了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即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计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获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一次”,指借款合同中载明的贷款起止时间周期。如遇提前还款,也应按借款合同中载明的贷款起止时间来计算周期。

9.夫妻分别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如何计算次数?

答:合并计算。夫妻互为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无论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次数均合并计算,合计不超过3次。

10.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次数如何理解?

答:小微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身份。同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最多享受3次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1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有哪些?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12.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答:①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②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13.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答:①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应持有《就业创业证》,②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③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④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14.“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贷”是指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在我省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免”是指对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
“扶”是对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补”是指对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5.什么是“贷免扶补”创业导师帮扶?

答:具体承办单位选择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管理专家作为创业导师,对“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者实行“一对一”的创业指导,通过上门指导、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帮助创业人员解决项目论证、市场分析、开业策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6.“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5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75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从2020年起贷款本金偿还方式从5次还款模式调整为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第 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 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 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17.“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申请审核程序有哪些?

答:①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②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③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④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⑤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18.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①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②农民工:持《就业创业证》原件;③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④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用带税务登记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餐饮行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19.申请“贷免扶补”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创业者要向原贷款承办单位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承办单位审核后提交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拨付。

20.如何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①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市场主体注册所在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创业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离)婚证》、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②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④办理借贷手续,签订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2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有哪些?

答:①保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条件由担保机构确定。一般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私营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组织)提供担保;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推行商户、农户联保。
②抵押或质押。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22.网络商户申报“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网络商户(包含已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和未登记的)申报“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残疾人证等);
②就业状况材料:《就业创业证》等;
③家庭及婚姻情况材料:家庭成员情况,实际居住地址,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④网店情况:申报前3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⑤经营情况: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等;
⑥备用联系人及反担保情况:“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情况等;
⑦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3.对未按时偿还“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后,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对未按时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有关承办单位将按合同约定依法对借款人采取措施追索,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情况和公布个人信用状况。

24.小微企业贷款的承办单位有哪些?

答:县级(或州市)承办单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开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推荐承办业务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

25.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也可简称小微企业贷款。
①小微企业的界定:小微企业指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②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③认定: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就业人员是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和新招用就业人数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由企业注册地的州市(或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材料。

26.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期限是多少,怎样还款?

答:①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③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27.小微企业贷款可以享受财政贴息吗?贴息比例是多少?

答: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自行承担另外50%和上浮利率。

28.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吗?

答:①担保机构担保。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由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机构为贷款提供担保。
②抵押、质押担保。经经办银行同意,可用借款人(企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③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不到5倍的地区,可探索使用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担保基金放大倍数高于5倍的地区,可探索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29.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有哪些程序?

答:①由企业向县级承办单位提出贷款申请,填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县级承办单位审核、审定企业申请材料。
③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县级承办单位(或企业)向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吸纳就业人员情况认定。认定后由县级承办单位向经办银行推荐。
④按经办银行要求,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⑤经办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30.申请小微企业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小微企业申请小微企业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贷款申请。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企业职工花名册。⑥企业新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手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备案)。⑦上年度或申请前1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⑧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上年度最后1个月或申请前1个月工资发放表)。⑨县级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来 源:就业彩云南、昭通人社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明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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