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上获悉,目前我省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并出台政策全力支持复工复产,预计到3月初,我省口罩产能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来源:云岭先锋
2020-02-19 21:00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保障组组长、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正英在发布会上介绍,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加强应急物资政府储备,实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鼓励企业扩大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供应。同时,配合省工信部门推动口罩企业扩能转产。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介绍,就业方面,云南省明确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每名上班职工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介绍成功就业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人社部门把我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员工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纳入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范围,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由社会机构创办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认定、且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的创业载体,按照创业载体降低或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的5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帮助创业载体稳定经营。
允许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直接影响企业(包括上下游企业)稳定岗位等。
社会保障方面,从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征收期可放宽时限要求,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企业,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对企业延迟缴费期间,不征缴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援企稳岗方面,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根据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金额,按5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按6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将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焦点问答
云南如何保障疫情防控物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国书介绍,针对企业之间开工不同步的问题,比如,消毒液生产企业酒精包装没有了,我们协调配套企业开工,生产相关的配套产品。在这个基础上,2月12日,省工信厅发布了《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十条措施》,明确采取开通快速审批通道、支持生产企业扩产扩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加大防疫新品研发、开启金融支持绿色通道、贷款风险补偿、加快物资通关、加大物流补助、放宽药品零售企业口罩销售类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制度等十条措施,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我省将从哪些方面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正英介绍,目前阻碍我省企业复工复产的困难,主要有融资难、物流成本高、用工难以及办事不便等方面的问题。目前,我们正在会商省级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主要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来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这十条措施主要包括增加信贷支持、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担保费率,重点物资保障车辆不停车、不收费、不检查,缓缴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大资金的补助力度,加大减费力度,加大驻企服务力度,来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农业企业融资难、流动资金缺乏等问题如何解决?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胡波介绍,第一是争取国家再贷款优惠政策。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分两批向省发改委、省工信厅推荐了194户农业名单,争取列入国家重要生活物资骨干企业名单,进入名单的企业,可以享受人民银行再贷款优惠利率和中央财政贴息。目前,已经落实了两户企业,一户为粮油企业,获得贷款4500万元;另一户为家禽企业,获得贷款2500万元。
来源:云岭先锋 记者 袁海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