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春城晚报
2020-01-29 10:50急寻!
玉溪江川一例确诊患者同车乘客
曾乘坐昆明地铁1、2号线
玉溪易门籍(家住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一名男性经玉溪市医疗机构诊断,已于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目前已被玉溪市医疗机构收治。
该名确诊患者在浙江省绍兴市工作。
2020年1月19日
22时03分从浙江省绍兴北乘坐G7536高铁(第11号车厢7A座)于22点23分到达杭州东。
22时55分杭州东乘坐G4931高铁(第11号车厢3号座)于1月20日02时45分到长沙南。
2020年1月20日
08时45分乘坐G1525高铁(第15号车厢4B座)于15时15分至昆明南。
15时40分左右乘坐昆明地铁1、2号线于16时10分左右到达昆明南部汽车客运站。
17时乘坐客运汽车返回玉溪市江川区。
18时30分左右在江川区前卫镇渔村下车后步行至家中。
2020年1月21日
14时10分从江川区前卫镇渔村乘坐出租车于15时左右至玉溪城西客运站,下车后随即乘坐顺风车从玉溪到易门。
17时左右坐私家车至易门老家。
2020年1月23日
08时左右在易门老家路边拦下一辆面包车拼车于下午14时左右到达玉溪城西客运站。
下车后乘坐50路玉溪至江川的公交车到江川区客运站下车,又转乘大街街道至江城镇的51路公交车到前卫渔村下车后步行于下午15时左右到家。
2020年1月26日
09时患者在渔村高房子乘坐江城镇到大街街道的公交车至江川区电信大楼下车,步行至区人民医院就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第一时间与所在县(区)疾控中心联系,积极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及时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进行登记,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我市发热门诊电话。同乘人员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也不要私自坐公共交通工具。
急寻!
大理弥渡一例确诊患者同机同车乘客
曾在昆明乘高铁到祥云
1月28日,弥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消息,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1名男性,经弥渡县医疗机构诊断,由大理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评估确认,省卫健委公布,于2020年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该患者长期在武汉工作,于2020年1月23日返回弥渡。
2020年1月23日
07:10-11:00从武汉乘飞机(航班:8L9894,座次12A)到达昆明市长水机场。
11:30乘坐滴滴车(云A2B31W)到昆明站。
12:54-14:37由昆明站乘坐高铁(D3936,2车厢,9A)到祥云站下车,由亲戚接回弥渡家中。
该患者已收住弥渡县定点医院(弥渡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平稳,弥渡县境内的密切接触者已进行隔离观察。
鉴于您与确诊的该患者共乘以上航班和客车,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第一时间请您主动与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暂时不要外出。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请立即就诊;同乘人员不要到人员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会,也不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曾乘昆明网约车
司机目前已在家隔离观察
1月27日被确诊的大理州弥渡县的患者曾于1月23日11点30分左右,乘坐滴滴网约车(云A2B31W)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至昆明站。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滴滴出行获悉,司机师傅在接触确诊患者后就已暂停服务。
在接到大理相关部门的信息后,滴滴方面立即联系并核实了情况。经过平台后台查询,患者所乘坐的网约车,司机在该笔订单结束后,下线停止了接单。目前,司机师傅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安排下进行了检查,在家隔离观察,尚未出现任何不适。
同时,滴滴平台也和司机取得了联系,及时关注司机的健康状况,每天会将司机健康状况上报相关部门,并为司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滴滴再次提醒所有的司机师傅,疫情期间服务乘客时,务必戴好口罩,做好车内消毒工作,车内尽量开窗通风,回家及时洗手洗鼻。如自身遇到发热等不适症状,须立刻停止接单,及时就医并向平台报备。
急寻!
1月17、18、19日
大理巍山一例确诊患者同机同车乘客
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
下列时间点乘坐以下航班、列车的一一名乘客经大理州医疗机构诊断,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1月17日
21:20乘坐由武汉飞往昆明的CZ3541航班
1月18日
10:55乘坐昆明至石林的K984火车
1月19日
10:08乘坐石林西至昆明南的D8609次动车
10:57乘坐昆明南至丽江站的D8797次动车
该乘客目前已被大理州巍山县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平稳,巍山县境内密切接触者已进行隔离观察。
乘坐以上航班、火车和动车班次的各位乘客,鉴于您与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共乘以上航班、火车和动车,有一定的感染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寻找同乘人员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同乘人员看到此紧急扩散信息后,请您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2.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暂时不要外出,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各1次)监测体温,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3.监测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请立即就诊,为确保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在就医途中,请您戴上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我们坚信,有您的支持和参与,经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可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截至2020年1月28日,巍山县尚未发现其他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请广大群众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紧急求助!
昆明这几家医院防护物资告急
接受社会捐赠
1月28日,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向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证实,因疫情防控的任务较重, 当前医院储备库存告急,疫情防护用品紧缺,现有防护物资仅能维持三天,向社会发出捐赠公告,希望社会各界伸出援手。
另外,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也因急需大量防护物资,相继发布接受捐赠公告。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为了更好地完成医院疫情防治任务,确保患者的防护及医护人员自身安全,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开通接受捐赠渠道,接受全社会各界依法合规捐赠的正规渠道、资质齐全的防护物资,需求如下:
防护服、隔离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N95口罩。
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4、护目镜/防护眼镜:视野开阔,有弹力带佩戴,具有防溅功能;
5、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符合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査手套技术要求GB10213-2006;
6、防污医用帽、鞋套、防护面具、手术衣;
7、速干手消毒液:以乙醇和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
以上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好无损,并达到相应防护级别。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19号
联系电话:0871-63511200
联系人:李存素 13700682820
唐郁葱 13099408565
余文林 13529350400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发起了全院总动员,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加强了发热门诊的救治力量,启用了隔离病区,齐心协力打赢这场抗击新冠肺炎的攻坚战!
由于每天的患者就诊量大,为做好每个就诊环节防护,更好地保障疫情防治需要,现急需大量防护物资。医院将开通接受捐赠通道,接受依法合规捐赠的下列防护物资:
防护服、隔离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N95口罩。
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4、护目镜/防护眼镜:视野开阔,有弹力带佩戴,具有防溅功能;
5、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符合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査手套技术要求GB10213-2006;
6、防污医用帽、鞋套、防护面具、手术衣;
7、速干手消毒液:以乙醇和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
以上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包装完好无污损。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157号
受捐单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0871-63638012,13888003538;
傅老师:0871-63638014,15559810888。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1月27日
云南省中医医院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避免病毒蔓延扩散,守护广大患者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目前,因就诊患者人数较多,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院急需大量防护物资。云南省中医医院将开通接受捐赠通道,接受依法合规捐赠的下列防护物资,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医用防护口罩(N95):GB19083-2010;
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2011;
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4、护目镜/防护眼镜:全封闭防护,视野开阔,有弹力带佩戴,具有防溅功能;
5、隔离衣、手术衣、防护面罩、防污医用帽、一次性鞋套、防护鞋套、一次性乳胶(检查)手套;
6、医用红外线电子体温枪;
7、75%医用酒精;
8、速干手消毒液:以乙醇和过氧化氢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
以上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包装完好无污损。
联系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
受捐单位: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
仇老师:0871-63614496,13759491635;
王老师:0871-63614496,13648828021;
薛老师:0871-63614496,13330524644
云南省中医医院
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