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激发各类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激励我省广大人才在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建功立业。根据《云南省“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办法》,经省委同意,决定开展云南省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的申报人行政、人事、工资关系应隶属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主体。在我省工作或者服务5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同等申报。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得申报,最终获奖人选中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评选条件
“兴滇人才奖”申报人选应当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高尚,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突出,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在同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优秀人才;
(三)在产业发展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在企业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吸纳就业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
(四)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突破性、系统性、创造性成果或者作品,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
(五)在工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领域,具有高超技艺技能、一流绝招绝技,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优秀人才;
(六)在农业、农村、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社会工作等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
三、表彰奖励人数和金额
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可以空缺),每人奖励50万元。往届获奖者不能重复申报。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第五届“兴滇人才奖”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方式进行申报。
(一)个人申报。根据云南省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评选申报通知,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的申报人向所在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门进行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主体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属州(市)党委组织部申报。
(二)组织推荐。各州(市)党委组织部、省直和中央驻滇单位党组(党委)汇总个人申报情况,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由党委(党组)研究后统一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五届“兴滇人才奖”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五届“兴滇人才奖”申报推荐表》一式五份(《云南省第五届“兴滇人才奖”申报推荐表》可到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兴滇人才奖”专栏或云南网(http://www.yunnan.cn)“人才强滇”栏目下载);
2.申报人所属党委(党组)推荐报告一式三份,推荐报告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党委(党组)意见等;
3.申报人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人自然情况、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评价材料;
4.申报推荐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档。
申报推荐起止日期: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9日。
五、评选与表彰
(一)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办公室在我省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启动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动员全省上下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评选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分类评审。
(四)在分类评审的基础上,表彰奖励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由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办公室根据初评结果对申报人选开展实地考察,核实业绩情况,了解廉洁纪律等有关情况。
(五)表彰奖励评选委员会根据实地考察情况进行复评,确定不超过20名云南省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建议人选名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研究提出表彰奖励初步人选,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七)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荣誉性纪念章和奖金。
六、工作机构与监督
(一)评选机构。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表彰奖励评选委员会作为工作领导机构,组建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办公室承担评选日常工作。
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入滇成果转化孵化服务基地2号楼6楼(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488号),联系电话:0871—67170063、67170287、67171295(兼传真)。
(二)监督。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全程接受纪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在申报评选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相关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71—12380、67322332。
云南省第五届“兴滇人才奖”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