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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以“四个加强”落实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

 2017-07-06 14:54  来源:

今年以来,鲁甸县“四个加强”,引导各挂钩部门切实下沉力量,构筑“乌蒙扶贫堡垒”,引领各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的实践中,争做“乌蒙扶贫模范”,调动各类人才,争当“乌蒙扶贫英才”,制定科学规划,调动种植养殖大户争当“乌蒙扶贫能手”,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强化智力扶贫力度。加大学生助学基金的发放力度,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奖学基金,杜绝适龄青少年因贫辍学;整合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开展“培训1人、就业1人、脱贫1户”的扶贫工程,培养更多“有文化、懂技术、能创业、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1次以上技能培训,学会至少1项实用技能,实现长期就业。今年以来,举办钢筋工、支砌工等各类培训30余场次,培训群众1800余人。

强化产业扶贫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队伍,尤其是企业和企业干部队伍力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对参与扶贫的非公企业加大奖补和金融支持力度,采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按照“直补到户、合作自愿、入股分红、退股还本付息”的办法,即贫困户以财政扶贫资金、土地林地即其他资产、劳动力参与企业入股,并成立相关监督议事机构,对资金使用、产品销售、企业利润实施监督,确保企业和贫困对象形成利益共同体。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19个,有9个已获得1万元以上的红利收益。

强化因人施策力度。驻村扶贫工作队紧紧依靠挂钩领导和包村部门的优势和资源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队伍力量,制定好贫困村脱贫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发展计划,责任细化到领导、时间细化到天数、任务细化到项目、实施细化到队员,确保队员工作有重点、任务有目标、推进有步骤;强化时间节点,针对扶贫任务、项目、措施等列出“时间表”、制定“施工图”,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实行台账管理,一项一项抓落实。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在脱贫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受益主体作用,想方设法把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从内因变化上取得实效。

强化干部选拔力度。加大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选拔干部、重用干部的力度,充分发挥干部履职成效检验的指挥棒作用,将脱贫攻坚成效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采取工作纪实、考察纪实、考评纪实等措施,跟踪监督、动态掌握党员领导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履职情况。今年以来,提拔使用了6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

(鲁甸县委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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