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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两名人大代表被通报批评

 2017-02-25 07:35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日前,鲁甸县两名县人大代表因违反会风会纪被全县通报批评。

2月20日,鲁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为严肃会风会纪,让人大代表集中精力开好会,确保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县纪委成立会风会纪督查组对会议期间的会风会纪遵守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龙头山镇代表团代表张某某迟到40分钟,小寨镇代表团代表聂某某迟到54分钟,会风会纪督查组对张某某、聂某某两名县人大代表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在县人代会开会期间,大会规定了会议纪律,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和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参加会议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大会主席团以书面形式请假;参会人员必须履行会议签到手续,按照限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签到,开会时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在会场内做与会议主题无关的事,不得在会场内来回走动、打瞌睡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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