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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一男子无证驾驶还骂交警,拘留15天!

 2019-08-29 11:04  来源:@威信警方

有错在先

还态度嚣张

遇到这种人

想想也是头大


有人,为逞口舌一时之快,不带把门。
有人,为出风头一时无两,不知愚昧。

结果,祸从口出,“杯具”了 ···

辱骂他人被拘留 事后后悔太冲动

8月22日,威信县公安局扎西派出所查处一起侮辱他人、阻碍执行职务案,行政拘留一人。
当日下午,威信县公安局扎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交警大队三楼,有个满身酒味的业务窗口插队,根据办理程序和规章制度,工作人员未给其办理业务,便在办公室辱骂并扬言要对工作人员实施殴打。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处警将嫌疑人何某(男,汉族,双河乡人)查获。经询问,何某对其插队要求先行办理业务遭到拒绝后,肆意辱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处理结果

目前,威信警方已依法对何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呢?

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言语方面:

1.侮辱谩骂。对民警的执法形象或个人人格进行辱骂、诅咒;

2.威胁恐吓。对民警进行言语上的挑衅,威胁民警自身或家人的人身安全;

3.栽赃诬陷。以莫须有的名义挑拨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媒体误解。

肢体方面:

1.物理阻碍。通过用肢体拦、挡、堵、截等行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使得民警不能接近或带走被执法对象;

2.肢体冲突。使用肢体上的推、拉、扯、拽等行为干扰民警执行公务,不以造成警察伤亡为目的,而是为了使被执法对象挣脱被控制或管制状态;

3.暴力抗法。以打、砸、抢、杀等措施对抗民警执行公务,造成民警伤亡失去战斗力,最终达到脱离被控制或管制状态的目的。

其他方面:

表现为以凌弱、无辜自居嚷闹,或以自伤、自杀威胁,拒绝民警执行公务,引起群众围观、起哄,造成执法现场混乱。

对于以上这些违法行为,

都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丨@昭通日报 微信(ID:hdwk2158200)综合丨@威信警方官方微信 张广玉 钟怀滴 莫娟丨制图 黄山敏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娟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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