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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13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被查处!

 2019-07-18 09:38  来源:@清风昭阳

  日前,昭阳区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昭阳区洒渔镇三台村委会王德仁等9名同志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洒渔镇三台村党总支书记王德仁、副支书吴昌祥,村委会主任陈华、副主任邓兴彩、委员陈明剑、李佐彪,监委会主任黄勇、委员郭世全、泰发敏等9名同志先后违规用征河滩地经费、日常工作经费发放春节值班补助,以环境卫生整治名目违规虚列开支缴纳村两委人员个人工会费,违规套用工作经费支付个人吊唁死者慰问金等共计18980元。2019年6月5日,王德仁、陈华2位同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昌祥、邓兴彩、黄勇、郭世全、李佐彪、陈明剑、泰发敏7名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上缴。

  2.昭阳区青岗岭中学职工朱知岗同志、区教育体育局电教馆馆长刘廷铸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朱知岗同志在借用到昭阳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工作期间,参与昭通中心城市小学入学招生划片的前期调研和后期划片工作。2019年4月份,区教育体育局电教馆馆长刘廷铸到朱知岗同志办公室了解有关小学入学招生划片的情况,朱知岗同志将尚未定稿的昭通中心城市小学入学招生划片区域统计表打印了一份给刘廷铸,并告知刘廷铸该划片区的事情还没有正式公布,不能泄露。但因刘廷铸对该表保管不善,被其家人通过微信拍照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26日,朱知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刘廷铸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昭阳区小龙洞乡党委宣传委员马府坚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1999年9月9日,马府坚与马某雷等人发生口角并抓打,在打斗过程中,马府坚用木棍将马某雷打成重伤。2000年4月24日,原昭通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府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01年5月,马府坚隐瞒被判处刑罚的情况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自2016年5月,马府坚同志在担任小龙洞乡党委宣传委员以来,在填报《2016年干部履历表》和填报《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也未主动如实填写判处刑罚的情况。2019年6月29日,马府坚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销其小龙洞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副科级撤为科员)。

  4.昭阳区永丰镇绿荫社区总支委员杜光松同志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杜光松同志作为绿荫社区总支委员,经常在上班期间饮酒后到绿荫社区辱骂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14日,杜光松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来源“清风昭阳”微信公众号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雷娟娟 (实习生 罗业曦)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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