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信县纪委监委
2019-05-05 17:03日前,中共昭通市纪委、昭通市监委对威信县开投公司原总经理刘朝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
刘朝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用公款报销高消费、违规接待等支出;
不严格要求自己,接受下属及管理对象所送的财物;
违规将公款用于代缴罚款;
伙同他人对本公司项目串通投标;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
开投公司在经济往来中索取相关公司财物,并为相关公司谋取利益。
刘朝俊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串通投标犯罪、贪污犯罪、单位受贿犯罪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按干管权限,中共威信县纪委常委会、威信县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威信县委批准,决定
给予刘朝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