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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22:07本网讯(通讯员 张顺富 吴君成)日前,笔者在巧家县交警大队获悉,巧家县在云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开展的2015年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先进个人及“安全文明之星”的创建评选活动中,共有4个单位和4名个人获得通报表彰,颁发奖匾和证书。
据悉,整个创建评选活动通过宣传动员、申报、创建、考评、复核验收等环节,全省共有623个单位和690名个人达到创建评选标准。创建内容包括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村、示范路(街)、示范广播宣传站(室)、文明交通驾驶人、文明交通宣传员、文明交通志愿者、文明交通导游、文明交通学生、文明交通执法标兵和安全文明之星共13个范畴。
在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库着社区是全市8个示范社区获表彰之一;巧家世纪庭建材有限公司是全市8个示范企业获表彰之一;巧家县新华小学是全市7个示范学校获表彰之一;巧家县白鹤滩镇可福村广播宣传站是全市13个示范广播宣传站(室)获表彰之一;昭交集团巧家分公司公交公司的徐彪是全市5名文明交通驾驶人获表彰之一;巧家县老店镇法土南村公所创新社60号的吴君成是全市5名文明交通宣传员获表彰之一;巧家县新华小学的张肸同学是全市5名文明交通学生获表彰之一;巧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朱再明是全市7名文明交通执法标兵获表彰之一。
他们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带动了巧家县交通参与者积极融入文明交通,提升了公民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