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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5 16:37本网讯 记者 王明贵 12月14日,我市召开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公开反馈会议。国家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主任张迅、副主任杨为民,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志强向我市反馈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存在的问题。
今年10月中旬,国家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一行分成3个组深入7个县(区)开展环境综合督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工作介绍等方式,并现场检查了30家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对部分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基础设施、饮用水源地以及区域内水体保护、大气污染管控等开展抽查,重点督查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情况,着重发现问题,帮助和解决问题。会上,国家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将督查情况汇总后集中向我市进行反馈,客观、全面、精准地指出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8个方面27项主要问题。
截至12月10日,我市能在短时间内整改的问题已经整改,累计清理废除“土政策”两个,整改环境问题24项,查处了6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32万元,责令两家企业停产整顿。此次整改将于3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环境保护部报送整改方案,于整改方案报送后6个月内向国家环境保护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市委书记范华平强调,要建立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图督战、销号管理。督促7个县区对检查出来的环境问题限时整改,督促另外4个县及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并限时整改;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考核和责任追究、督查督办等制度,对整改工作实行月调度、月督查、月报告和个案特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不执行、不落实,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