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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 22:07本网讯 (记者 陈忠华)记者日前从昭通市发改委地区科获悉,“十二五”以来,昭通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26个,其中实施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29项,总投资49910万元;实施财政专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97个,总投资15713万元。易地搬迁安置贫困人口17232户77657人,帮助他们实现了“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学上、有病能医”。
高位推动,“六结合“高标准实施。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把它列入重要民生工程进行部署,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大胆探索,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灵活多样的安置模式。主要包括:统一选点、集中安置;依托集镇、城镇化安置;国土整治、造地安置;村内调节、插花安置。在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时,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开展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净化、环境美化、居住社区化等工程,提升安置点人居水平。
整合资源,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各级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并视不同情况整合项目,捆绑了如财政、城建、民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交通、民宗、教育、卫生等部门资金,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坚持重点瞄准边远、高寒的深山区、石山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选择最贫困、最需要搬迁的群众作为搬迁对象。坚持自愿原则,对符合搬迁条件的群众,由本人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进行公示公告。在工作推进中,安置点建在哪里,支农惠农政策、扶贫政策就倾斜到那里。项目设计优先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最主要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激发内生动力,调动了群众积极性,发挥其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注重后续发展,提升易地开发扶贫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26个,其中178个自然村实行整村搬迁,搬迁贫困农户11107户49608人;174个自然村部分搬迁,搬迁贫困农户6125户28049人。建设集中安置点219个,安置贫困人口16864户76161人,插花安置点1个,安置贫困人口368户1496人。搬迁地新修建完善了水、电、路、教育、文化、卫生设施,群众告别了生存条件恶劣的区域和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出行难、用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成本大幅降低。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畜牧养殖、果蔬种植、劳务输出、商贸流通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发展致富措施,把实施整村推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发展科技扶贫项目、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小额信贷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搬迁户都有地种、有活干、有1~2项稳定的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