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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20:16本网讯 (通讯员 陈敬琨) 截至2015年10月底,昭通市国税系统纳入征管的小型微利企业有5486户,其中:查账征收企业4808户,核定征收企业678户(定率征收251户、定额征收427户)。查账征收的盈利企业149户,定率核定征收盈利企业83户,定额核定征收企业427户。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有656户,已经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户数是656户,除3户选择享受其他税收优惠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面达100%。减免税额165.31 万元(其中定额核定征收减免26.77万元)。全市符合优惠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已经全部享受到税收优惠。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扩围的优惠政策,昭通国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看作是国务院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继续推进改革,进一步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的有力措施,国税系统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列为税务系统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广泛利用办税服务厅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政策内容、操作要点,让优惠政策家喻户晓。
利用计算机信息进行行业名单筛查,主管税务机关按名单重点宣传辅导,解释政策的具体操作规定,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知悉政策规定,明白优惠流程,熟悉申报表填写。
申报期内,继续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申报情况加强监测,及时筛查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