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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2 19:03本网讯 通讯员 戴洪贵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消除城乡人员流动频繁常态下城乡割裂的二元化户籍制度弊端,昭通市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多措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自今年7月1日以来,全市共受理落户登记41617人,为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城转农”户籍业务4984人,三代以内投靠落户4735人。
为全面深化改革,昭通市公安局及时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把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分别于8月、10月组织了两期户籍制度改革培训班,对市、县区、乡镇派出所三级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听取了各县区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地就户籍制度改革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响应群众诉求,突破了城镇地区三代以内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城镇地区租赁房屋落户等落户条件。即: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需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实际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并符合一址一户要求的,可以申请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但同一产权房屋、以分租或合租形式同时出租多个家庭或个人的,不能办理租赁房屋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