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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7 16:21本网讯 (记者 王明贵) 10月26日,省政协第24次提案工作座谈会暨提案工作研讨会在我市举行。会议紧密结合“加强提案办理协商,推动提案办理落实,提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效”为主题进行了座谈和研讨。
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白成亮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提案委主任郭文龙,市委副书记纳云德,市政协主席熊启怀,市政协副主席晏祥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提案办理协商是提案者、承办单位、政协组织之间围绕提案所提的意见、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开展对话交流、互动磋商,尽可能达成共识、推动意见建议采纳落实的民主形式;提案办理中的协商民主过程是完善提案、办理提案、落实提案的过程,协商民主中的提案办理过程是坚持协商民主理念、弘扬协商民主精神的生动实践过程,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的、生动的实践,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和巨大优越性。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提案协商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提案办理协商的民主性是通过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协商形式来体现,提案办理协商重在办理、贵在协商,通过协商的形式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认真办理提升协商的成效;提案办理协商的民主性决定了提案办理协商不再仅仅是落实提案中涉及的某些具体事项,而是更加注重沟通协商的过程,通过协商对话,“提”、“办”双方能够就共同话题充分沟通交流,提案者可以进一步完善意见建议,承办单位可以了解委员的呼声、听到不同的意见,吸纳合理的建议,增强提案办理的成效。
会议指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要增加协商民主的广泛性、代表性,参加协商的人员不应只局限于“提”、“办”双方,参与群体可以根据需要适当扩展,对一些涉及民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涉及某一利益群体的协商主题,可根据提案的意见建议邀请相关专家委员、学者以及利益涉及群体代表等列席旁听,专家、学者也可根据情况发表意见建议,通过探索社会各界参与提案办理协商的新形式,推动提案者、承办单位、政协组织、公众代表、舆论媒体等方面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地实现提案对于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渠道作用。
会议强调,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是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实效的重要保障,对提案工作已经形成的重点提案遴选、督办等制度,要确保重点提案在选题、确定过程中得到充分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在办理过程中由党委政府领导领办、政协领导领衔督办、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通过提案办理调研、专题面商会等形式充分协商办理,不断提高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会议还讨论了省政协关于提案工作“民主评议”办法。全省各州市政协领导和政协提案委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言。会后,与会人员还将深入昭阳、盐津、水富、威信开展调研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