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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 17:08本网讯 (记者 王明贵)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山水昭通”、“森林昭通”和“清洁昭通”的目标,按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深入实施“生态立市、环境优先”发展战略,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有效遏制了环保违法案件。
在环境监察执法中,我市环保部门不断加大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违法整治力度,检查工业园区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6个、自然保护区15个,检查各类企业800余家,对12家企业处以罚款56.6万元,对两家企业实施了查封,对1家企业实施了停产,对1家企业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了行政拘留,督促35家企业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污染问题应急预案;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创新举措提出了“12369”环境监管工作思路,即网格化管理建立台账,做到网格内企业生产建设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清楚,把好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检查、环境监管执法、和督察、信息公开。市、县(区)政府已于今年6月底前发布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网络逐步建成;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我市2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未发现工业企业排污口和与饮用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11县区县城集中供水的18个饮用水源水质均符合《地表水水质标准》Ⅱ类,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以污染总量监测为重点,以地表水和饮用水常规监测为基础,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积极做好环境污染应急监测,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为环保监管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服务和监督。截至今年8月底,共完成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及在线监测比对实验,完成节能减排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完成饮用水源地监测8次,获得饮用水源监测数据1468个;完成昭阳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获取率为100%。
通过狠抓环境监察执法和监测,推进了生态环境治理,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33个乡镇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并创建了市级生态村27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