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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部署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

 2015-09-21 16:56  来源:

本网讯 8月17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确保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监督检查工作。

会议传达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鲁甸5.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汇报会及省委书记李纪恒的讲话精神;传达了市委第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书记范华平的讲话精神;传达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

会议讨论研究了市纪委、市监察局拟定的《关于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和《紧盯时间节点突出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监督检查方案》。

陆维智就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抓落实。当前中央、省、市高度重视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市纪委要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纪委当前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二是突出重点,紧盯时间节点抓落实。紧盯“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民房重建、12月底前完成所有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和2016年2月底前全面开工所有恢复重建项目”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就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任务进度、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严明纪律,严肃执纪抓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严肃纪律,严明作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为恢复重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四是敢于担当,坚持原则抓落实。纪检部门要严格对照灾后恢复重建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严肃查处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这项党心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的顺利推进。陆书记还要求加强恢复重建工作的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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