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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

 2018-11-01 15:19  来源:昭通新闻网

(通讯员 马勇)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于2018年10月26日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提高办案水平,顺利实现新旧法律的有效衔接,做到法条适用准确,法律理解透彻,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10月29日,该院侦查监督部全体干警在部门领导的组织下,集中对《刑事诉讼法》新增及修改内容进行了学习。

学习过程中,全体部门干警围绕新法进行了整体梳理,详细讲解,特别是对审查逮捕意见书、讯(询)问笔录、告知文书等主要文书涉及的法条修改部分进行了重点解读,并结合文书操作实践“一对一”进行了指出、指导。随后,组织了讨论活动,参与干警积极发言,结合实践,对与新法不相适应的执法习惯、如何贯彻新法、如何解决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交流,并重点就值班律师、认罪认罚、坦白等新诉讼法的亮点规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

这次组织学习工作会及时、有效,为今后在日常的办案过程中正确运用刑事诉讼程序打下来坚实的基础。干警通过学习能在新时代、新要求下准确理解和掌握刑诉法修改的内容,从而正确按照新刑诉法的要求进行办案。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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