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甸警方
2018-10-29 16:02车行路上,不小心发生点小刮擦,小碰撞,对于有车一族来说是件很正常的事,但对于暂住在鲁甸茨院街上盘某来说,开车刮着村民的后阳台,竟然成为困扰自己的噩梦,对方竟然要求赔三万元,无奈之下,盘某只有求助警方。鲁甸警方迅速出警,查明真相,将行为人执行拘留,当地村民拍手称快。
2018年10月23日8时许,盘某(男,瑶族,42岁,广西灌阳县人,现暂住鲁甸县茨院乡茨院街)开这一辆小卡车去茨院村卖钢筋回来,走到村民马某权家房屋背后,车上的钢管架刮在了马某权家房屋后阳台的转角处,将墙体上面的灰浆刮落,墙体经过马某权及其它人员仔细查看无任何裂痕,后马某权要求盘某赔偿30000元钱,这个事情才算结束。
经茨院村委会调解,马某权依然要求对方赔偿20000元钱,如果不赔偿,马某权威胁盘某,要叫盘某将自家的房子挖了,重新修一栋,让盘某在茨院街上做生意做不安稳。
10月24日,鲁甸县公安局茨院派出所接到盘某报案,民警到现场勘察发现,修补马某权房屋刮痕,材料和工时费300元就够了,可马某权仍然不依不饶。
民警调查发现,马某权以房屋被刮损为由,对盘某实施敲诈勒索,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情节较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马某权处十一日行政拘留的处罚,10月25日,送鲁甸县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