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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一猫头鹰“闯入”民政局 鲁甸县森林公安及时救助

 2018-09-11 17:40  来源:昭通新闻网

(通讯员 夏凤梅 图/文)9月11日早,鲁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民政局门卫电话报警称,在县民政局二楼的窗台上,有一只猫头鹰趴在那里近一个小时了。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鲁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带上梯子立即赶到了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猫头鹰已经飞到民政局后面河边的树上,随后猫头鹰从树上掉入河中,鲁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赶紧从车里拿出网,及时把猫头鹰从河里救出,并把猫头鹰带回鲁甸森林公安局进行检查。经过救助经验丰富的老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猫头鹰全身并无外伤,是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能因为近日绵绵小雨导致羽毛被雨打湿,加上觅食困难造成身体虚弱才掉在河里。鲁甸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对该猫头鹰进行精心喂养后并择日带到大森林里放生。

在此,鲁甸森林公安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关心、爱护,同时提醒大家,遇到野生动物时,不要私自救助,要及时向森林公安、林业部门报告,以免救助行为不当,导致自己受到伤害或者伤害野生动物;凡属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饲养,否则将受到法律追究。

审核:   责任编辑:李梦菲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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