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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罗发亮:23年办500余刑事案件无差错

 2018-09-07 15:11  来源:昭通新闻网

他以自己的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完成使命;他以自己的智慧勇气,饱含深情坚守良知正义。5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源自于一个优秀的检察官对法律坚定的信仰。面对大案要案,他心细如发,一片丹心,办案必铁、逢敌亮剑。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忠华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罗发亮从检23年来,曾在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多个业务部门工作,不论在任何岗位上他都恪尽职责、兢兢业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各项工作。

23年来,他办理了刑事案件500余件。办案中,他严守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秉公办案,从未办理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从未出现过冤、假、错案。罗发亮让胸前的检徽闪闪发光,让“检察官”称号熠熠生辉。

“凭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和执着,几十年如一日,从未停下学习、钻研、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脚步。”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安军这样评价罗发亮。

反贪反渎,侦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

“在反贪反渎工作期间,罗发亮侦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石安军介绍,2005年,办理县工行刘某贪污118万元的大案时,罗发亮千里追逃将刘某及其情妇从温州安全押解回巧家,并出色地完成了主审刘某的任务,最后刘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再如,2007年主办了县烟草公司陈某挪用公款64万余元 的案件,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特别是2009年,罗发亮主办县水务局局长李某受贿案时,侦破难度相当大。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狡猾,并与行贿人张某形成了攻守同盟等反侦查手段,要拿下李某的口供,似乎已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罗发亮通过分析案情,设想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审讯策略,在罗发亮同志的细心部署及全体办案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李某思想防线开始全面崩溃,最终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鉴于李某受贿数额大,在本地关系、背景复杂,打听、说情的人多,为防止翻供、泄密,案件突破后,罗发亮及时提请领导批准对李某采取了 异地刑事拘留。

事实证明,异地羁押的措施是非常正确的,在整个侦查期间,李某的思想稳定,前后供述一致,未出现翻供情况,该案得到市检察院“打赢了漂亮的一仗”的肯定。

迎难而上,在办理特重大涉黑案件中表现出色

面对大案要案时,罗发亮从不退缩,总能迎难而上,主动请缨。2017年10月2日,巧家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张某、苟某等30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的涉黑案件。

这是一起特重大的涉黑案件,2013年以来,张某先后纠集巧家、四川籍刑释及社会闲散人员窝某、谢某等数十人以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组织卖淫、强吃干股、收保护费等方式攫取大量经济利益。

为了支撑团伙运转,该团伙用非法手段控制非法行业,对巧家娱乐行业等强取硬拿、白吃白喝、欺压残害群众。受害群众对张某等人的恶行敢怒不敢言。为了打击黑恶势力、固定证据,罗发亮亲自带领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为从严从快 地办理该案,他主动放弃了国庆及中秋假期,不分昼夜地扑在办案一线 。他带领侦监干警以惊人的速度、超高的效率,在7天内审阅了50余册侦查卷宗、完成了20余万字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对涉案人员全部批准逮捕,并就下步侦查工作提出了20余条意见、追捕犯罪嫌疑人5名,成功将这个长期危害巧家群众的黑社会团伙案件一网打尽。

敢于纠正,真正发挥检察机关职能

2013年5月,冉某因摆摊被排挤,在住建局厕所里张贴“通告”称:“如果不拆除复烤厂门口的十一间门面,则要将住建局炸掉。” 而后,冉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于2013年6月3日被巧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巧家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时,罗发亮承办该案,经他细心地审阅案卷材料,周密地分析案情,发现冉某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在冉某向住建局张贴“爆炸通告”的一个多月里,住建局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住建局职工报警,民警在三四天时间里 蹲点守候、加强巡逻,对案件进行调查。住建局高度重视, 实施了加强门卫管理(来信来访人员必须登记),加强视频管理(增加了两个视频监控头)的安保措施,该局广大干部职工在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中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单位各项工作仍然井然有序。

因此,罗发亮提出冉某的行为未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故冉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建议作决定不起诉处理。经过两次检委会讨论决定,最终以 不构成犯罪为由,不起诉冉某。

该案很好地体现了一个检察官司法为民的情怀,在面对冤假错案时,敢于纠正,真正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路走来,罗发亮先后10余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光辉形象。特别是在他担任侦查监督部负责人后,带出了一支政治过硬、善谋实干的队伍,该院侦查监督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7年侦监业务考评荣获全市第二名。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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