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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突然还不上房贷了咋办?昭通市民了解一下这个新政!

 2018-09-06 09:12  来源:@昭通日报 微信综合丨中国经济网 微信丨@云南广播电视报 微信丨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买房很辛苦,付了首付,钱袋被掏空还得每个月省吃俭用还房贷!天有不测风云,假如有一天,你忽然还不起房贷了,会发生什么?...银行会把房子收走吗?...你又该怎么办?... ↓↓↓

现在

很多人买房都会使用公积金贷款

现在昭通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职工个人和双职工缴存数额有什么不同?

公积金首付比例有何调整?

2018年4月起

昭通市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如下

取消住房消费贷款

取消住房消费贷款,消费贷款指的是住房装修贷款,从5月1日起,停止住房装修贷款。

取消贷款中单双职工的限制

从5月1日起执行。

官方原文详细如下

1

将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且不高于购房总价的80%。

2

延长副高职称及副处以上女职工退休年龄到60岁。贷款期限按昭房管委〔2015〕4号第一条第(三)款:延长贷款最长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不超过最长期限30年的情况下,还款年限以主借款人一方为主,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执行。由职工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作为延长贷款期限的依据。其他职工贷款年限按原文件规定办理。

3

取消住房消费贷款,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该类贷款。

4

取消贷款中单双职工的限制。贷款额度以购、建房金额和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60%核定,但不超过管委会规定最高额度。借款人月还款额度应与商业银行贷款合并计算,根据缴存职工家庭收入按照月还款额不高于家庭收入60%进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缴存基数加上增资未计入缴存基数部分(由单位提供证明)为个人全部收入;

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单位与职工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为依据确定收入;

个体经营户以本人近六个月的银行流水结余平均数确定收入;

与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近六个月的银行转账明细、用工单位工资花名册或个人缴纳税收凭证等作为个人收入核算依据;

家庭收入除工资薪酬外其他合法收入一并纳入计算,如房屋、车辆出租收入等。

5

取消《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放宽贷款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昭房金通〔2016〕14号第四款:凡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在3年以上,缴存期间未办理过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的,且夫妻双方在商业银行均无贷款和不良记录的,在只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用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作为贷款担保,不再要求提供其他抵押物;双职工申请最高贷款额30万元;单职工最高15万元。

6

修改《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放宽贷款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昭房金通〔2016〕14号第五款:市内缴存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时,凡是能够提供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二手房过户完税凭证的,在支付不低于20%的首付款后,贷款比例调整为房价的100%,但不超过市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凡是能够提供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二手房过户完税凭证的,在支付不低于20%的首付款后,贷款比例调整为房价的80%,但不超过市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

7

本次政策调整除第三款外,其他政策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咨询电话

昭通市直中心:2155807 2158107

昭阳区分中心:2220658   2223909   2233698  2233898

镇雄县分中心:3132569  3120858

彝良县分中心:3185600  3185655

巧家县分中心:7122298  7122323

水富县分中心:8639266  8633639

鲁甸县分中心:8123748  8127999

大关县分中心:5621259  5628439

盐津县分中心:6631886  6620988

绥江县分中心:7624426

威信县分中心:6122980  6126260

永善县分中心:4122630  4122430

审核:   责任编辑:李梦菲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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