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市实验小学微信丨昭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2018-09-04 14:55昭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一大队关于
《昭通市实验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的温馨提示》
各位家长:
随着实验小学周边即将开工建设,实验小学门前原有停车场已不能正常使用,根据学校周边实际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昭通市实验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和管理措施提示如下:
一、车辆行驶交通组织
(一)从北片区驶往实验小学接送学生的车辆,从钻石花园小区对面学校第二通道(从左至右数)进入学校南侧,经校园门前道路驶入金鹰大道西沿线,可沿环湖路从昭通学院对面道路驶入国学路,也可在环湖路交叉路口掉头后驶入昭通大道或金鹰大道。
(二)从南片区和东片区驶往实验小学接学生的车辆,从紫光灯控路口驶入金鹰大道西延线,可沿环湖路行驶,也可右转经学校门前道路,沿钻石花园小区对面学校通道驶入昭通大道。
(三)从西片区驶往实验小学接送学生的车辆,可从国学路昭通学院对面道路经环湖路进入实验小学。
(四)行人可从昭通大道横过斑马线经钻石花园小区对面学校第三通道(从左至右数)进入学校。
(五)车辆驶入学校周边道路时,应当减速行驶、避让行人,确保安全。
二、车辆停放交通组织
(一)昭通大道在上下学时刻前后30分钟内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靠最右侧两个车道内双排顺向停放,每幅道路靠近中心隔离带三个车道内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上下学生。
(二)为方便接送学生,金鹰大道西延线、学校门前道路(南段)、钻石花园对面学校通道及环湖路可以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停车。
(三)非机动车在学校门前道路停放,网状线范围内除外。
三、交通管理措
施违反上述交通组织和管理措施的车辆和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局将采取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贴罚单、电子监控抓拍)及拖曳车辆等措施依法实施处罚,并在各种煤体和学校显示屏上曝光其行为。
四、本提示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原有的校园周边管理提示作废
昭阳区公安局
交通警察一大队
2018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