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8-14 09:092018年7月开展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督查情况的通报
现将2018年7月市直机关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督查组对市人民检察院、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文联、市防震减灾局、市地方志办、市统计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委老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国家统计局昭通调查队、市民宗局、市食药监局、昭通警校、市旅发委、市国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开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高投公司、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委党校、市水勘院、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人防办、市运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市公安局、市环境监测站、市红十字会、市档案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质检中心、市总工会、市国安局、市妇联、市保密局、团市委、市社科联、市机要局、市委政研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直工委、广东第五扶贫协作工作组、市邮政管理局、市博物馆、市气象局、侨通公司等60个单位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明察暗访。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半年被通报的大部分单位整改到位、坚持较好,如:市森林公安局的“三亮三公开”制度落实较好,内容清晰、执行规范、档案齐备;市水勘院的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市电视台的因私请假、公务出差和外出采访人员等均有报备登记。但仍有少部分单位存在有要求不落实、有制度不执行和部分干部职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单位执行“三亮三公开”制度打折扣。如:市开投公司未落实“三亮三公开”制度;市质检中心落实“三亮三公开”制度打折扣、走形式;部分单位无职工去向牌、形象栏、职能职责公示等内容。
(二)少数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如:市文物管理所职工冷崇云7月19日上午9:35时不在岗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三)个别干部职工政治规矩意识差。如: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吕道荣在面对督查组的检查询问时态度恶劣,言语粗鄙;部分单位或有的干部职工对作风建设认识不够,对抓纪律作风工作不支持不理解,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
三、整改要求
(一)坚定落实好政治要求。市直各单位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明确市直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清醒认识到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是一项政治工作,只有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的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抓、首抓政治建设的政治要求,抓常抓长、落小落细,确保市委“双统领、双推进、双保障”硬性要求落实落地;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带头落实,持续不断地落实好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各项要求,确保实现作风转变快、业务提升快和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目标;各级基层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教育好党员干部,落实好政治思想、政治要求、政治规矩,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二)坚决整改好突出问题。对于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对标对表对照,立查立行立改。被点名通报的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抓好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属于市直二级单位的,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对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随时跟踪问效整改情况,要按照干管权限对被点名通报的干部职工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个人的问责情况(问责的红头文件)以及个人的书面检查,请于2018年8月5日前,书面报告市直机关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坚持对照好文件要求。市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共昭通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的通知》(昭委通〔2017〕12号)文件要求,一项一项对照检查、一项一项规范落实,做到无的要有、有的要好、好的要精。从8月起,督查组将对照文件要求,重点从促进中心工作(含业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基层党建巩固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进展、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的情况、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的效果等方面开展综合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问题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