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日报丨@昭阳区第五小学
2018-07-12 08:56昭阳区五小2018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昭阳区中小学及幼儿园2018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昭区教通〔2018〕91号)和《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二OO九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的公告》(昭区政公〔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昭阳区第五小学2018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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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2018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0个教学班,每班55人,总计招收5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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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及范围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以户口簿为准,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严格按照《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二OO九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的公告》(昭区政公〔2009〕12号)文件执行。
昭阳区第五小学(原昭阳区第四小学南校区)招生区域为:海楼社区、团结社区、昭苑社区、学庄社区1至7组,母鹿社区8至1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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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点
昭阳区第五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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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时间和材料
1、招生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所需证件和资料(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儿童所在页);
②、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入学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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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要求
1、符合片区条件的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登记。
2、不招收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严禁弄虚作假的行为,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3、昭阳区乡镇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昭阳区中小学及幼儿园2018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昭区教通〔2018〕91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4、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招收所属范围内学生,昭阳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请根据《昭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来随迁子女一年级或七年级入学工作的通知》(昭区教通〔2018〕90号)进行申报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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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昭阳区第五小学
2018年7月7日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登记入学指南
一、随迁子女报名入学须知
达到下列条件的外来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拟入学子女户籍非昭阳城区三城街道办事处(凤凰、太平、龙泉)。
(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务工或经商。
(三)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一年级新入学的,必须是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备齐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必须准备原件(查验)和对应的复印件(留存)。
(五)户籍属于凤凰、太平、龙泉三城街道办事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相应学校入学就读。
(六)严格遵守登记报名入学规程。严禁重复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相应的一处校点进行登记。若查出同时在两处或三处校点违规登记的,区教育局将责令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
(七)昭阳区教育局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保证每一名随迁子女都能在我区公办学校入学就读,不让任何一名适龄随迁子女失学。结合昭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有限、消除大班额工作形势严峻的实际,区教育局将严格依据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接受家长选学校。
(八)登记后经验证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昭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登记校点不代表所安排就读学校。
二、所需材料
1. 在昭阳城区务工或经商的,须提供两项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昭阳城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相关证明(居住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地社区出具的务工或经商证明等其中一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薄(户主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页、拟入学子女所在页缺一不可)。
2. 在昭阳城区购买住房但户口未迁入的,须提供两项材料: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其中一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拟入学子女户口薄。
3. 在昭阳城区购买住房且户口已经迁入,但属于新开发小区的(未在2009年招生划片公告范围),须提供两项材料: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其中一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拟入学子女户口薄。
三、登记地点
1. 实际居住地为凤凰街道办事处的外来务工人员,持上述规定材料到凤凰街道办事处双院子小学登记。
2. 实际居住地为太平街道办事处的外来务工人员,持上述规定材料到太平街道办事处太平示范小学登记。
3. 实际居住地为龙泉街道办事处的外来务工人员,持上述规定材料到龙泉街道办事处白坡小学登记。
四、登记时间:
2018年8月17日至23日(周末除外)
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