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5-23 09:44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对施某等人的处理情况通报
2018年5月21日18时许,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太平执法大队三中队队员施某,驾驶执法摩托车在昭通大道上违法运载二中队队员单某(女)、张某、刘某3人。施某等人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形象。
经我局研究决定,对施某、单某(女)、张某、刘某给予开除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太平三中队副中队长单某(男)撤销副中队长职务;对二中队中队长王某、三中队中队长赵某给予停职处理;对太平大队副大队长刘某给予通报批评;责成太平大队长陈某作出书面检查;对驾驶员施某、单某、张某、刘某等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我局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员的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水平,努力锻造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