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5-11 15:22近日,威信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接到一名中年妇女电话报警,称其在家中因为房屋装修的家庭琐事被其丈夫殴打,请求处理。
民警接报后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经查:报警妇女叫王某某(女、42岁、威信县双河乡人),因为自己装修房屋的事情与其丈夫杨某某(男、45岁、双河乡人)发生争吵,争吵的时候被杨某某殴打。
因双方是一家人,本着化解双方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的目的,民警在现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双方进行劝解,但杨某某依然毫无悔意。
目前,杨某某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警方提醒
家庭暴力也属违法行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来源:威信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