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日报丨巧家县纪委
2018-05-04 09:16日前,巧家县纪委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崇溪镇马洪村集体截留私分新农合资金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
2011年至2016年,马洪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康绍成违规套取269118元低保资金,用于公路建设、发放村民务工补贴、缴纳养老保险等,并截留17162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为其二叔康发远违规申报低保资金10373元;违规调整扶贫项目原料用途,将“爱心水窖”项目水泥29.25吨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2011年至2013年,崇溪镇马洪村党总支副书记杨定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贺传贵、委员易加财等人违规申报使用低保资金,用于解决医疗纠纷费用、堡坎建设和提高补助待遇、个人生活开支等;2015年,崇溪镇马洪村村委委员罗真富私自截留扶贫项目资金8608元;2015年,杨定富、贺传贵、罗真富、易加财等人违规收取群众实施危房改造照相费4900元。
2017年12月,康绍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罗真富、易加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定富、贺传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小河镇马店村监委会主任廖正发失职失责等问题
2014年,马店村卫生室实施“8·03”地震恢复重建项目中,廖正发不坚持原则,乱答复涉及3户农户今后建房项目解决征地补助;2015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将3户家庭条件好的群众纳入随迁户,导致扶贫对象不精准,流失资金9.6万元。
2017年12月,廖正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坪镇道角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耿正伦套取扶贫资金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2010年至2016年,东坪镇道角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耿正伦,长期保存他人存折,以他人名义申报领取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药山自然保护区公益林补偿39236.06元,支取村民养老保险金2700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村民落户好处费3000元。
2017年12月,耿正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红山乡天星村监委会主任王达昆违反法律法规、套取低保资金等问题
2010年,红山乡天星村原安全员王达昆,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法律法规,为他人提供空户信息冒名办理二代身份证;违规冒名申报低保资金5052元。
2018年1月,王达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