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作风不实,昭通3县通报典型问题!

 2018-05-02 09:25  来源:@昭通日报综合丨昭通市纪委丨昭阳区纪委监委 丨鲁甸县纪委 丨绥江县纪委

严律己

正作风

近日

昭通3县就相关问题通报

如下

↓↓↓

昭阳一副镇长

一份检查为何3次被退回重写

“这次深刻的教训,是自己思想认识不强,任性所为造成的,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认真吸取教训,并深刻铭记于心,时刻警醒自我。”这是昭阳区某镇副镇长被区纪委、监委退回3次重写的最后的检查材料上的一句话。

在纪检系统工作了近十年,看到的检讨书可谓不少,却鲜见被退回重写的。一位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副镇长被问责处理,我亲眼目睹了被退回重写3次检查材料的整个过程。

第一次,因为字迹潦草被工作人员当即否定,在与他交心谈话后,要求他正确对待所犯错误,端正态度重写。


第二次,因为检查材料里有“这次错误是因为工作经验不足……”这句话,被负责谈话的纪检干部严厉指出,“难道工作经验丰富以后,你就可以擅离岗位,逃避监督吗?”在对其严厉批评教育以后,要求他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次重写。


第三次,这位副镇长在检查材料里居然套用“以这次错误为契机……”,这句话被细心的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陈瑾同志看到,她指出,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这位副镇长一再敷衍了事说明他内心深处还有抵触情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于是,安排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李建同志按照区纪委“精、细、实”的约谈程序,启动约谈。陈瑾同志明确要求谈话要突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教育效果,要一针见血,让这位副镇长在思想上有更清醒的认识,在内心深处能够诚恳的接受处理,在行动上做到举一反三,下不为例,切实达到约谈应有的效果和作用。

带班期间擅离职守看似小事,实则是隐藏在自己工作细节、生活细处的'四风'问题,是事关作风建设的大事。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深刻铭记于心,时刻警醒自我。”在接受处理时这位副镇长羞愧地表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材料报送不及时

 鲁甸两乡镇分管领导被约谈

为坚决扼杀工作拖沓的不良风气,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鲁甸县社会经济事业有序发展。近日,鲁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带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扶贫办相关人员对工作拖拉,材料报送不及时的龙树镇、水磨镇两乡镇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经查,3月22日县扶贫办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单以文件的形式印发至两乡镇,要求及时整改并于3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扶贫办,但两乡镇没有高度重视,逾期半月仍然未整改上报。

约谈指出,报送材料不及时,反映出部分乡镇办公室管理不到位,分管领导不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不重视,“最后一公里”的执行力亟须提高。   


绥江一干部培训期间违反纪律

 被责令退学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江县经济贸易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海兵在参加“云南农村干部学院农业大数据专题培训班(第2期)”培训期间,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课后私自外出就餐并且饮酒;在当晚上课培训期间与邻桌讲话,被授课教师当场两次制止,随后又举手示意要提问,在授课教师表示课后交流后,潘海兵同志又离开教室在外吸烟,并与另一名前来制止的老师发生争执。2018年4月17日,潘海兵同志因扰乱培训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被云南农村干部学院责令退学。

潘海兵同志在参加云南农村干部学院农业大数据专题培训期间,不遵守培训纪律,私自外出饮酒,并扰乱培训秩序,被云南农村干部学院责令退学,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管理教育干部职工,中共绥江县委责令潘海兵同志作出书面检查;中共绥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经中共绥江县委批准,给予潘海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审核:   责任编辑:李梦菲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
责任编辑:李梦菲
标签 >> 要闻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