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4-29 12:59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蒋徳玉 杨瀚)昭阳区人民法院新一轮“执行攻坚”活动“利剑--2018”4月27日正式启动,当天就把正在茶室打牌的刘某某找到,因其仍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干警送进了拘留所。
据公开的判决书介绍,刘某某2015年1月26日,向执行申请人刘某出具《借条》借款100000元,《借条》载明:“今借到刘某 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借款人刘某某,担保人蒋某、王某,2015年1月16日”。之后,刘某某未向刘某还钱。
2016年7月11日,刘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刘某某、刘某某的妻子赵某和担保人王某到昭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借款10万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刘某某、赵某夫妻二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偿还刘某借款100000元,担保人王某负连带责任。
在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向刘某进行赔偿。刘某后向昭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局干警多方努力也没有找到刘某某,后通过刘某某女儿通知到刘某某按期履行法律责任,后刘某某还是没有主动赔偿借款。
期间,执行法官也曾找到担保人王某,王某曾答应每年赔偿一万元直至偿清。但是,王某也没了踪影,没有履行连带赔偿责任。
就在昭阳区法院“利剑--2018”执行攻坚活动当天,执行局收到群众提供的线索,在学庄社区一茶室将刘某某找到,执行干警现场向刘某某宣读相关权利义务后,刘某某还是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法院决定依法对刘某某采取最强的执行措施,将刘某某关进了拘留所,拘留15日。
据执行局干警介绍,自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执行工作得到了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昭阳区法院也是举全院之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力度得到空前加强。对于刘某某这种不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要用最严厉的执行措施进行打击,如果这些执行强制措施都不能让刘某某主动履行义务的,下一步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予以刑事犯罪打击。
遭到刑事处罚的“老赖”不仅仅是“大头像”在电视、金融中心大屏幕、网络媒体上公开曝光,经营活动、外出旅行、子女求学、高消费等受限外,进了监狱人身自由都将受到限制。
执行法官也通过媒体告诫那些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法院的判决效力是有国家权力作为保障的,躲到天涯海角,也“赖”不掉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积极承认错误,主动履行义务从新获得信誉才是唯一的出路。